一、招聘条件
1.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财会专业本科及其以上学历,同时具有本专业学士学位;
2.具有财会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,年龄 30 周岁以下(1978年10月1日以后出生),身体健康;
3.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和相关财务软件,熟悉国家财经法律、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,熟练掌握企业和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;
4.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,有团结协作精神,原则性强;
5.具有盐城市户籍。
二、报名及资格审核
(1)报名办法
报名工作由市环保局会同用人单位组织。
报名时间:2008年10月20日-22日,上午8:30-12:00,下午2:30-6:00。
报名地点:盐城市行政中心716办公室(盐城市世纪大道21号)。
联系电话:0515-88190716 联系人:陈 军
(2)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
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:1方可开考,不足的取消该招聘职位。
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,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持代报人身份证、报考人身份证及相关资料代报。报考者报名时须交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,填写《盐城市环保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》,报名时需携带以下原件和1套复印件:①身份证和户籍证明;②毕业证书;③学位证书;④已有工作单位的出具单位同意应聘证明;⑤会计从业资格证书、技术职称证书。
市环保局和用人单位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。
三、考试
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,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。
①笔试: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会计岗位必备的专业知识,以专业知识为主。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%。笔试时间、地点按准考证时间为准,准考证发放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。
②面试:笔试阅卷结束后,笔试阅卷结束后,由盐城市人事局、环保局共同确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。并在确定的最低分数线合格的人数中,从高分到低分按不超过拟录职位数1: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。
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,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%。面试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
四、体检和考察
按招聘职位拟招人数1: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,考试总成绩相同的,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,体检参照公务员考录体检相关标准执行。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,着重考察应聘者的政治、业务素质及现实表现。因体检不合格、考察不合适或弃权出现缺额的,按照考试总成绩在符合条件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。
体检和考察由盐城市环保局按要求组织实施。
五、人员待遇
经考试、体检和考察合格者,由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定聘用合同,试用期一年,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;试用不合格的,取消聘用资格。
本公告由盐城市人事局、盐城市环保局负责解释。
盐城市人事局
盐城市环保局
409955595